工作职责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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党委组织部/党校是校党委领导下的职能部门,现有专职干部7人。在校党委领导下,坚持"党管干部"、"从严治党"、"党管人才"的原则,贯彻执行上级党组织及学校党委的方针政策和决议。主要职能如下:

一、按照学校党委要求,制订学校党的组织工作规划、年度工作计划并组织实施。 

二、组织、指导二级党组织和基层党支部做好换届工作;加强组织工作制度体系建设并抓好贯彻落实工作。

三、做好处级领导班子和处级干部换届工作中处级机构及职数设置、干部选拔任用等相关组织工作;做好科级干部的选拔任用工作;做好优秀青年干部教育、培养工作。

四、制定学校干部教育培训工作规划和年度计划,做好学校处级、科级干部的教育培训工作。

五、负责处级干部个人有关事项报告和档案审核工作;负责副处级、副高级以上人员因私出国(境)人员的政审和证照管理工作等。

六、认真做好党员发展、教育、管理工作。

七、会同人事处做好高端人才工作。

八、加强校、院两级党校建设,认真做好入党积极分子和基层党务工作队伍的教育培训工作。

九、做好定点扶贫工作。

十、会同国际合作与交流处统筹安排处级以上领导干部公务出国(境)访问事宜。

十一、在学校考核领导小组领导下,做好党群部门目标考核工作。

十二、完成上级部门和学校领导交办的其他工作。


部门承诺

为了严格履行工作职责,进一步改进工作作风,提高服务质量和工作效率,更好地为基层和师生员工服务,努力建设党员之家、干部之家、人才之家,结合组织部工作实际,建立如下服务承诺:

1. 实行文明办公。坚持热情待人,文明服务,做到来有迎声,问有答声,走有送声,说话文明。做到仪表举止得体,办公环境整洁卫生。杜绝门难进、脸难看、话难听、事难办的现象。

2. 讲求公道正派。认真履行岗位职责,讲求职业道德,办事公平、公正、公开,不以权谋私,做到对己清正,对人公正,对内严格,对外平等。

3. 注重务实高效。做到办实事,说实话,重实际,讲实效,求高效。

4. 严明工作纪律。要严格遵守"十严禁"的规定要求和工作纪律要求,上班不干与工作学习无关的事,主动接受广大党员、干部和群众的监督。

5. 坚持规范创新。照章办事,规范操作,坚持原则性与灵活性的统一,坚持规范性与创新性的统一,尽可能方便服务对象。

6. 恪守廉洁自律。强化自律意识,自重、自省、自警、自励,不利用职权办私事,不借干部考察、选用之机谋私利,不参与涉嫌影响公正履行职责的活动。

7. 严格遵章守法。依法行政,严格按政策、按制度、按程序办事,严格遵守《组织人事干部行为规范》,认真执行学校党委全委会和常委会的决议,在干部任免、党员发展、党校教学等工作中依照法规办事。

8. 实行主副岗工作制。部办公室的日常工作内容进行细化、分解,每一项工作都有两名同志负责,一名同志为主岗责任人,另一名同志为副岗责任人。当主岗责任人因故缺岗时,由副岗责任人履行岗位职责,副岗责任人对所办事项的结果承担相应责任。

9. 实行首问责任制。有关基层组织建设、党员队伍建设、干部及人才工作、党校工作等方面问题,属于首问责任人职责范围内的工作,要及时接办。若不属于首问责任人职责范围的事项,首问责任人要说明情况,并介绍至相关经办人办理,决不搪塞、推诿。

10. 实行限时办结制。注重办事效率,对需要组织部解答的一般性问题,有充分政策依据的,现场解答;需要研究或请示有关领导的,保证在1-3个工作日内告知研究结果。

11. 实行信息公开。将部门岗位职责、办事程序、办事制度、办公电话等信息予以公开,为师生办事提供方便,自觉接受师生员工监督。 党委组织部部长负责对工作人员服务承诺制度的执行情况进行监督和检查,对违反服务承诺制度的工作人员要及时进行批评教育,情节严重的要责令检查反省,直至调离现工作岗位。